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司法鉴定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法医临床鉴定:包括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残疾等级鉴定等。
法医物证鉴定:包括亲缘关系鉴定、个体识别等。
法医病理鉴定: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时间推断等。
法医毒物鉴定:包括挥发性毒物鉴定、天然药毒物鉴定等。
法医精神病鉴定:包括民事类行为能力鉴定、精神损伤类鉴定等。
文书鉴定:包括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等。
痕迹鉴定:包括手印鉴定、掌印鉴定、足迹鉴定等。
微量鉴定:包括食品类鉴定、化工产品类鉴定等。
录音鉴定:包括录音真实性鉴定、录音同一性鉴定等。
图像鉴定:包括图像内容分析、图像作品相似性鉴定等。
电子数据鉴定:包括电子数据存在性鉴定、电子数据功能性鉴定等。
污染物性质鉴定。
地表水与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
空气污染环境损害鉴定。
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
近岸海洋与海岸环境损害鉴定。
生态系统环境损害鉴定。
其他环境损害鉴定。
案件中出现专门性问题,利用现有技术手段无法解决时。
刑事责任方面的鉴定,如轻微伤、轻伤、重伤等。
民事赔偿责任方面的鉴定,如伤残等级鉴定。
在具体案件中,是否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由法院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和证据情况决定。如果当事人提出申请,且符合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法院应当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