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保险主要分为两大类: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固定年限的人寿保险。
保险期限可以是5年、10年、20年,或者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
定期寿险的特点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超过时间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按照交费方式可分为普通终身寿险、限期交费终身寿险和趸交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的特点是,提供终身保障,无论何时死亡,保险公司都会赔付保险金。
此外,死亡保险还可以根据其他标准进行分类,例如:
投资连结保险:将保险与投资结合起来,保险金的一部分或全部可能投资于资本市场。
团体保险:以团体方式投保的定期或终身死亡保险,是团体人身保险的一种重要类型。
这些分类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不同类型的死亡保险及其特点,从而选择最适合个人或家庭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