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无医师证行医的行为,可以向以下部门举报:
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行医行为具有监管职责,可以拨打当地卫生局举报投诉受理中心电话114进行查询。
与当地的卫生局共同参与非法行医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的非法行医行为也有管辖权。
在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介入调查。
负责医疗机构登记、校验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的统计,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可以拨打此热线进行举报。
专门用于举报非法行医行为。
在举报时,请尽量提供详细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违法事实以及涉及医务人员的相关信息,以便于相关部门能够迅速展开调查。同时,保存好就医过程中的主要书面材料,如处方、病例、收费凭证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