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迁移需要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新住所使用证明,如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复印件等。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已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如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如果已实行“多证合一”,则无需单独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具体流程如下:
1. 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 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申请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以及新住所的使用证明等。
3. 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4. 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5. 变更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并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专业服务机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