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生产经营场所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保持环境整洁。
生产设备、设施应满足生产经营食品品种和数量的需求,具备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应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生产工艺流程应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生产设备布局应合理,便于设备按工艺流程安置和物料传递,同时便于卫生清理和人员通行。
原料接收及清理应严格,蒸煮或浸料时的配方控制应准确。
直接入口的食品应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并进行消毒处理。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
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生产现场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污染,保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现场人员应进行卫生防护,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立即查明不符合控制要求的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者应具备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
生产场所附近不得有污染源,工作间应通风良好,采光适宜,并设有防尘、防鼠、防蝇设施。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卫生性,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并在实际生产中不断完善和优化生产流程和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