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转让的办理流程如下: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购置税完税证明。
保险单。
车辆购置税证。
养路费凭证。
车船使用税证。
《市旧机动车买卖合同》。
交易市场过户发票。
双方当事人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
将车辆开到过户验车处,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需缴纳35元的拓号费,并领取车辆照片贴于检查记录表上。
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并提交上述所有材料。
取号机取号后,拿着相关材料排队缴纳过户费,费用根据车辆排量和年限不同,大约在180元到980元之间。
车主将相关的档案带回要上户的车管所本地,如数上缴,并办理车辆的上牌手续。
车辆过户后,需要到各税费征稽处、保险公司办理车辆附加手续的变更登记,包括车辆购置税、车船税、车辆保险以及各地规定的其他税费。
建议:
在办理车辆转让时,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虚假而导致办理失败。
可以提前咨询当地车辆管理所或通过“交管12123”APP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