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拆促拆”是一个 通过拆除违建或危险房屋来促进拆迁进程的手段。具体来说,这种行为通常表现为在征收过程中,征收方将一些本不属于违建或危险房屋的建筑认定为违建或危险房屋,并迅速进行拆除,以此迫使被征收人同意拆迁并尽快签订补偿协议。这种做法往往出现在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满意且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试图通过加快拆迁进度来减少补偿成本或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以拆违促拆迁”和“以拆危促拆迁”虽然都是推进拆迁进程的手段,但它们在法律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存在差异。如果房屋确实属于违建或危险房屋,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拆除是合法的。然而,如果房屋并不属于违建或危险房屋,而征收方故意将其认定为违建或危险房屋并进行拆除,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面对这种情况,被征收人应当保持警惕,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管,防止和打击此类违法行为,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