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的职责可以根据不同的岗位和部门进行划分。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煤矿职责:
对全矿井井上、下生产系统、环节、工序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进行检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相关部门解决,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提供安全技术支持,保障全矿井安全生产秩序正常运转。
负责日常检查全矿井井上、下生产系统、环节、工序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并及时、分类上报信息处理科。
收集井下巡检员的跟班汇报,汇总问题并反馈信息处理科督促落实。
深入现场检查各施工地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每月三次的安全大检查,参与事故调查与分析,并提出处理建议。
负责对安全检查科查出的问题用“三定形式”责令相关部门解决。
在部长领导下,负责安全信息收集、整理,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动态,检查事故隐患。
完成部长交办的随机性任务。
对未按时按标准完成问题整改的部门进行责任追查和经济处罚。
对造成重大隐患或非死亡事故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事件(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督办矿井安全费用计划的落实,并对未按时按标准要求完成的事项进行督查办理。
组织矿井的日常生产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制定矿井生产计划,并进行组织和协调。
确保生产设备和工艺的正常运行,负责矿井的维护和改造工作。
组织和指导煤矿的采煤工作,确保采煤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负责煤矿采煤设备和工艺的调试和维护。
负责煤矿的通风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矿井的通风环境符合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