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章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印章的形状、大小、材质、字体等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印章应当由有权使用的人或机构在适当的文件上使用。如果盖章的人没有权限或者在非正式文件上使用印章,可能导致盖章无效。
如果印章是被伪造或未经授权的变造品,那么无论盖章在何种文件上,都将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盖章行为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盖章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盖章行为无效。
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盖章行为无效。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盖章行为无效。
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以及相关规定,如未加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公章,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出票人、承兑人、背书人、保证人的签章被伪造的,其签章无效。
行为人没有代表权或者代理权,即使加盖的是真公章,合同也可能因为无权代表或无权代理而无效。
如果行政决定未盖章,且从内容和形式上无法判断出作出该行政决定的主体,则该行政决定属于“重大且明显违法”的情形,可认定为无效。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仅公司盖章,即使加上法定代表人的签字,也未必有效,因为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需要出具相应的决议文件。
综上所述,盖章无效的情形多种多样,涉及印章本身、使用人权限、法律遵循等多个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盖章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