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流产报销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医疗费用申报单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障卡
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病历本
生产收费原件
费用明细单
出院小结
结婚证(如适用)
街道或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证明
由女职工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工作人员受理并核准申请材料后,签发医疗证。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再次由用人单位或相关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天数和金额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确定。例如,某些地区可能规定4个月以下引流产可享受15天生育津贴,4个月以上引流产可享受42天生育津贴。
请注意,以上流程和细节可能随时间和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