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准生证需要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的配合,具体流程如下:
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和结婚证。
双方的户口本。
结婚证照片两张。
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需持小孩出生证或收养证。
男女双方持上述证件到各自的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委会或本单位开具无子女证明信。
男方到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盖章。
男方再到县计生办或区计生办盖章(先咨询乡级计生办或街道办是否需要)。
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具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级计生办办理准生证。
夫妻双方到各自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居委会盖章。
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孩子出生后,接生医院会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拿着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男女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当地计生办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