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户人员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单身证明(如适用)。
首付相关票据及过户时要缴纳的各项税费。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如不能亲自到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契税票。
银行存折。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如适用)。
共有权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共有权人的婚姻状况)。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如不能亲自到场)。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房地产权利证书。
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等。
已设定抵押权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公证过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赠与书或继承证明文件等(如适用)。
物业和公共维修基金更名手续。
水电费、采暖费等物业费结清证明。
赠与合同公证书及复印件。
代理公证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适用)。
建议在过户前仔细核对所有材料,并提前准备好,以确保过户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