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冰毒的判罪结果主要取决于所贩卖冰毒的数量以及其他相关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可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其他少量毒品的,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如果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涉及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涉及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且情节严重,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涉及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可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请注意,上述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仅供参考,具体判罪结果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