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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51:33    

涉外离婚需要以下手续:

协议离婚

双方当事人必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包括:

国内一方: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华侨、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还需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办完离婚登记后,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诉讼离婚

一方为中国公民,一方为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登记结婚的,可以回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国内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双方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的,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提供相关证据,如身份证明材料、婚姻登记证明、书面申请书、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及其中文译本、公证认证等。

建议

协议离婚:建议双方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并选择离双方较近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以节省时间和精力。

诉讼离婚:若涉及复杂情况或一方无法回国,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准备和提交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