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迁出证明的步骤如下: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填写《入户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房产证、工作证明、录取通知书等。
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并签发《准迁证》。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并填写迁出证明申请表。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离婚证等。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有的是分县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并持此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迁移证和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和迁出原因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向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