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包括房产证或土地证复印件,以及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证件相片一张。
如果经营范围中有属于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需要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和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股东、监事、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和法人照片。
公司注册登记住所证明。
公司章程。
股东会决议。
股东与监事签署的《企业承诺告知书》。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住所使用证明,如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等。
许可项目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承诺书》。
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资格证(如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
根据具体的业务类型和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建议在办理营业执照前,详细咨询当地工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准备齐全所有必需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