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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如何办病退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9 12:40:40    

在沈阳市办理病退的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申领人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窗口受理

由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对符合办证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核,审核后上传分、县(市)局审核。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窗口办结

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派出所会当场受理,并发放《居住证领取凭证》。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制作发放居住证。

提交病退申请

携带所需材料到劳动代理病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盖章。每年的3月1日至4月20日和8月1日至9月20日为劳动代理办理时间,将病退(职)鉴定材料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参加鉴定时需缴纳150元鉴定费。

劳动能力鉴定

经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提供病志(加盖病案室公章)、诊断书、相关影像资料(如CT、X光片、彩超等)。

年龄和工龄要求

男性员工需年满50周岁,女性员工需年满45周岁。工龄需满15年以上。199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缴费满15年;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需在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且缴费年限满10年;或2011年1月1日后退休,缴费年限满15年。

公示和审批

申报单位在显著位置对拟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退休类别、工种及待遇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企业纪检、工会、劳资人事部门联合出具公示证明,并持退休审批表到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科办理职工退休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