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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财产需要哪些资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7:49:33    

转移财产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境和目的提供相应的资料。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下转移财产所需的资料: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不动产权属证书

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分割、合并协议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其他必要材料

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材料

当事人的陈述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证人证言

鉴定意见

勘验笔录

房地产转移登记

房地产转移的登记的申请表

申请人身份证明

房地产权利的证书

房产过户有关的行政机关的行政的决定书

房产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的抵押权人的同意的书面文件

人民法院强制性的转移的应提交的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相关的协助的执行通知书

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的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的证明

如果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销售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的证明

如果房产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如果是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的补偿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