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 劳务合同,而非劳动合同。这是因为返聘人员通常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劳务合同应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和利益。这种安排既符合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也体现了劳务关系的本质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劳务合同的内容应包括:
1. 用人单位的名称或负责人的名字;
2. 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及身份证号;
3. 工作时间及休息时间;
4. 劳动报酬;
5. 工作条件,如劳动保护、工作环境、工作设备等;
6. 工作内容,包括工作量和工作质量要求;
7. 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
8. 根据双方实际需要,可以增加的其他条款,如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
综上所述,返聘人员应当签订劳务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