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具体的赔偿标准: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导致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广告主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虚假宣传需赔偿标准,依法规定,消费者损失可获三倍赔偿,最低额为五百元。
综上所述,虚假宣传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退一赔三和十倍赔偿两种,具体赔偿金额取决于商品类型和虚假宣传的严重程度。同时,经营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建议消费者在遇到虚假宣传时,及时联系经营者或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