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作品类型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著作人身权(如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即永久有效。
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之外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总结:
公民的著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
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为永久。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为五十年,其他权利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
视听作品的发表权保护期为五十年。
特殊作品(如电影、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未发表则不再保护。
建议:
创作者应重视著作权保护,及时登记作品,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