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作出批捕决定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必须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且这些证据需要查证属实。具体包括:
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如果犯罪行为显著轻微,通常不会批准逮捕。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或者有逮捕必要的情况。具体包括:
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综上所述,批捕决定需要在证据确凿、犯罪情节严重且存在较大社会危险性的情况下作出。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取保候审等方法无法有效防止其社会危险性,那么检察机关应当依法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