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需要准备的主要证据包括以下几类:
劳动合同
在职证明
解除合同通知书
系统中的个人信息
工资条
银行流水
社保缴费记录
公积金缴费记录
考勤记录
工作证
入职登记表
聘用书
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薪酬方案(历版)
收入证明
聘用信(若含年薪)
定薪承诺或录音
每月实发工资明细或工资条(含工资构成、代扣税明细、代缴明细等)
加班费自制统计表
考勤记录
加班申请
审批签报
公司统计的经确认的加班工时
其他诉求相关的证据(如年金确认邮件)
各类异议邮件(如降薪异议、绩效考评异议等)
考评类证据(如考评计划、考评总结、考评得分和结论)
制度文件(如工资奖金类、绩效考评类、合同管理类等)
自制表格(如年度总收入与年薪工资包差额表、实发工资明细整理表等)
申请仲裁材料(如仲裁申请书、双方身份信息、聘请律师证据等)
在准备劳动仲裁证据时,建议尽量全面、详细地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仲裁主张。同时,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确保所有证据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能有效证明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