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人时还要取保候审可能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
放人可能是侦查机关为了放松嫌疑人的警惕,促使其配合调查讯问。
可能与少捕慎诉的政策有关,尽管该政策已不再提及。
看守所可能因为人太多而无法容纳所有被拘留的人,因此选择先放人但保留取保候审措施。
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必须释放犯罪嫌疑人,并可能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公安机关认为有继续侦查的必要,可能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即使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可以取保。
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在符合条件下也可以取保。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的完结,而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还需继续侦查、审查起诉,并在必要时对是否继续取保候审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