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额选举是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在这种选举方式下,每个应选的名额都有相应的候选人,选民只能从这些候选人中选择,每位选民拥有的票数是其应选名额的数量。等额选举的一个特点是,由于候选人数与要选出的监事会非监事会成员的名额相等,选民的选择范围相对较小,这可能不利于充分表达选民的意愿和实现民主选举的目标。
等额选举的例子包括:
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的选举。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的选举。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选举。
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在上级党组织批准后也可实行等额选举。
等额选举与差额选举相对,后者是指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方式,允许选民在多个候选人中进行选择,这通常被认为更能体现民主原则和选举人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