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被交警扣留时,处理流程通常如下:
交警部门会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事故涉及检验、鉴定,则需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出具认定书。
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如果对方没有向法院申请扣车,车主可以到交警大队办理提车手续。
如果对方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前向法院申请扣车,车主可以向法院提交保证金,以便提车,并等待对方起诉。
扣留车辆一般不得超过60天。
特殊情况下,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扣车期限可以延长。
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因扣留车辆产生的费用。
如果当事人逾期未领取车辆,可能需要自行承担停车费用。
对于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如果车主书面申请缴纳事故责任保证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准许,并在缴纳后返还车辆。
如果对方申请车辆财产保全并得到法院批准,车主可能需要提供等值的担保才能取回车辆。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上述流程,并与交警部门保持沟通以了解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