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审计的时间要求主要根据工程金额和项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查。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查。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内完成审查。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审查。
此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时间要求是基于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的金额来确定的,实际审计过程中可能会因工程复杂程度、资料齐全性、建设各方配合程度等因素有所不同。如果遇到资料错漏、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审计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
因此,建议在实际项目中,相关当事人应提前了解并遵守这些时间规定,以确保审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