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可以仲裁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般民事、经济合同纠纷。
技术合同纠纷。
著作权合同纠纷。
房地产合同纠纷。
涉外经济合同纠纷。
海事、海商合同纠纷。
其他民事经济合同纠纷。
侵权纠纷,如产品质量责任和知识产权领域的侵权行为。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