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是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判断善意取得需要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真实交易:购货方与销售方之间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这是善意取得的前提和基础。合法发
转手费是指在 资产或权益转让过程中,转让人向受让人支付的费用。这种费用通常用于补偿转让人在转让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或者作为对受让人接受资产或权益的一种补偿。具体到租赁领域,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并向原经营者支付一定的费用,这种费用就被称为转让费。转让费通常包括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
动产物权的交付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现实交付:出卖人将标的物直接置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使买受人取得直接占有。简易交付:在买卖合同订立前,如果买受人已经通过租赁、借用、保管等方式实际占有标的物,则买卖合同生效时即视为交付完成。占有改定:动产物权的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特别约定,标的物仍由出让人继续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