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作出分红决议后,董事会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因此,股东分红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公司股东会决议的作出时间以及董事会在决议作出后的执行时间。具体来说,如果股东会决议在某一特定日期作出,那么董事会必须在六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计划。这意味着,从股东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些人不能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因此不能成为公司股东。正在被执行刑罚或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人:这些人由于法律限制,不能成为公司股东。个人负债数额较大且到期未清偿的人:这类人因其财务状况可能对公司造成潜在风险,故不能成为股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作